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惩助贷 >> 正文

关于各班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做好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提前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班级组织已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组织已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院系做好宣传,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5月31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二、组织需要办理续贷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

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续贷声明功能。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系统中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并由高校进行审核。请各院系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1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学生不登录系统提交续贷申明,将无法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没有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直接申请。因各县(区)要求不同,学生可先电话咨询县(区)资助中心老师,问清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具体要求。

特此通知。

化科系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