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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指南(2024年度)

 

一、宗旨与目标

“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以昆明学院为依托单位,于202112月立项建设,是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领域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新材料学科及其相关领域国内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重点实验室结合云南区位优势和有色及稀贵金属资源优势,面向新材料产业需求,围绕金属有机分子材料领域开发和综合利用,开展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和工程化研究,攻克新材料行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一)金属有机分子材料光电磁性质及器件研究;(二)金属有机分子材料设计与化学合成研究;(三)金属有机分子材料理论与计算研究。

为推动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设立自主课题15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型,其中重点项目5项,5万元/项,一般项目10项,2万元/项。根据《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课题管理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指南。

二、资助研究方向

1)功能导向的金属有机分子材料精准构筑

2)功能纳米材料自组装及功能演化

3)金属有机分子材料新体系与合成新方法

4)金属有机分子材料表界面配位化学研究

5)复杂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体系的表征与理论

6)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表征及理论计算

7)关键金属材料绿色提取与高值化利用研究

8)金属有机分子材料界面探测及其催化机制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面向昆明学院在职在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历的科技人员,其他申请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书面推荐。

2.申请者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聘期覆盖该课题实施期限。为了保障重点项目顺利结题,对于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在近三年(即20221月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JCR一区(大类)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3.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同时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说明

1.申请人根据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资助方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

2.2024年度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受理时间为20241011日至1025日。

3.自主课题资助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

4.所有申请书均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电子申请书,项目申请书附代表性研究论文1-3篇作为评审参考,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5.自主课题的评审与管理按照《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五、自主基金课题验收与结题

1.自主课题经费放在本重点实验室由申请人到本重点实验室使用。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课题相关的科研业务费,包括实验材料费、实验测试费及论文出版费等。

2.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

1)研究总结报告;

2)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重点实验室标注要求的学术论文、专利等;

3)其它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软件、数据库、成果报道、知识产权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

3.成果要求

1)凡受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自主课题,要求第一单位署名标注本重点实验室(中文标注: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化学化工学院,昆明学院;英文标注:Yunnan Key Laboratory of Metal-Organic Molecular Materials and Device,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Kunming University)。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中科院JCR一区论文(大类)1篇,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发表SCIEI检索期刊研究论文1篇。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自主课题成果用于结题验收。

六、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惟真楼3404办公室

邮编:650214,电话:19987649509

联系人:刘空老师

邮箱:skyleo2007@qq.com

 

 

 

云南省金属有机分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20241010